1、用描述法表示下列集合
①{1,4,7,10,13}
![]()
②{-2,-4,-6,-8,-10}
![]()
(三) 有限集與無限集
1、 有限集:含有有限個元素的集合![]()
2、 無限集:含有無限個元素的集合![]()
3、 空集: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
記作Φ,如:![]()
1、列舉法: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舉出來,寫在大括號內(nèi)表示集合![]()
例如,由方程
的所有解組成的集合,可以表示為{-1,1}
注:(1)有些集合亦可如下表示:
從51到100的所有整數(shù)組成的集合:{51,52,53,…,100}
所有正奇數(shù)組成的集合:{1,3,5,7,…}
(2)a與{a}不同:a表示一個元素,{a}表示一個集合,該集合只
有一個元素![]()
2、描述法:用確定的條件表示某些對象是否屬于這個集合,并把這個條
件寫在大括號內(nèi)表示集合的方法![]()
格式:{x∈A| P(x)}
含義:在集合A中滿足條件P(x)的x的集合![]()
例如,不等式
的解集可以表示為:
或
![]()
![]()
所有直角三角形的集合可以表示為:![]()
注:(1)在不致混淆的情況下,可以省去豎線及左邊部分![]()
如:{直角三角形};{大于104的實數(shù)}
(2)錯誤表示法:{實數(shù)集};{全體實數(shù)}
3、文氏圖:用一條封閉的曲線的內(nèi)部來表示一個集合的方法![]()
4、何時用列舉法?何時用描述法?
⑴有些集合的公共屬性不明顯,難以概括,不便用描述法表示,只能用列舉法
如:集合![]()
⑵有些集合的元素不能無遺漏地一一列舉出來,或者不便于、不需要一一列舉出來,常用描述法![]()
如:集合
;集合{1000以內(nèi)的質(zhì)數(shù)}
例 集合
與集合
是同一個集合嗎?
答:不是
因為集合
是拋物線
上所有的點構(gòu)成的集合,集合
=
是函數(shù)
的所有函數(shù)值構(gòu)成的數(shù)集![]()
5、(1)集合通常用大寫的拉丁字母表示,如A、B、C、P、Q……
元素通常用小寫的拉丁字母表示,如a、b、c、p、q……
(2)“∈”的開口方向,不能把a∈A顛倒過來寫![]()
4、集合中元素的特性
(1)確定性:按照明確的判斷標準給定一個元素或者在這個集合里,
或者不在,不能模棱兩可![]()
(2)互異性:集合中的元素沒有重復(fù)![]()
(3)無序性:集合中的元素沒有一定的順序(通常用正常的順序?qū)懗?
3、元素對于集合的隸屬關(guān)系
(1)屬于: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,就說a屬于A,記作a∈A
(2)不屬于: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,就說a不屬于A,記作![]()
2、常用數(shù)集及記法
(1)自然數(shù)集:全體非負整數(shù)的集合
記作N,![]()
(2)正整數(shù)集:非負整數(shù)集內(nèi)排除0的集
記作N*或N+ ,![]()
(3)整數(shù)集:全體整數(shù)的集合
記作Z , ![]()
(4)有理數(shù)集:全體有理數(shù)的集合
記作Q ,
(5)實數(shù)集:全體實數(shù)的集合
記作R,![]()
1、集合的概念
(1)集合: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形成一個集合![]()
(2)元素:集合中每個對象叫做這個集合的元素![]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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